建设银行汽车卡积分有什么用建设银行汽车卡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9日 点击:[26]人次
建设银行汽车卡积分有什么用(建设银行汽车卡积分规则)
1.建设银行汽车卡积分有什么用
建设银行汽车卡积分作用:
1.汽车卡积分可兑换油费,5万分起兑,并按1万分的整数倍兑换,持卡人名下钻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和特殊积分规则信用卡积分不可与汽车卡积分合并兑换。
2.汽车卡积分换油的兑换比例按4‰计算兑换加油费(即每1万分汽车卡积分兑换40元加油费)。
3.汽车卡积分换油可拨打建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588申请兑换。
4. 汽车卡积分通过指定积分商户换油则积分每1000分折算4元,5万分起兑并按500分整倍递进,单笔兑换中积分最多使用500万分。
5.汽车卡积分在兑换其他礼品时,适用一般积分兑换规则,不适用上述规则。
2.驾驶证[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积分一年是多少
驾驶证积分一年是12分。可以通过机动车[机动车的英文名称为MV(Motor Vehicle的缩写)中文意思就是“机动车辆”。]违章查询有交通支大队终端查询、服务网站查询、电话查询、短信查询和工具查询五种方式查询扣分原因及所扣分数。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道路交通是指简称“交通'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的流动和滞 留。]安全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又称“无效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扩展资料:
2015驶证一次扣12分新标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客运车辆是指一切以载客为营运业务的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属于高等级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3.机动车驾驶证积分每年什么时候刷新为满分求大神帮助
记分以一年度为周期,一周期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加积分的最高值是12分,既在一个周期内积分达到12分的,就要对驾驶员进行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原记分予以消除,重新开始记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为达到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个记分周期! 扣分: 驾驶员违章扣分表(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一次记1分的 1.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 不按规定会车的; 3. 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4. 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5.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次记2分的 1.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2.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3.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4.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5.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6.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7.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8.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9. 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日常生活中的定义:在航空运输中,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0.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1.驾驶和乖坐二轮摩托车,不载安全头盔的; 12.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一次记3分的 1.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2.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4. 在高速路上违反规定拖拽故障车、肇事车的; 5. 在高速度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6.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 不按规定超车的; 9. 不按规定让行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13.逆向行驶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记6分的 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4.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5.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6.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7.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调头的; 8.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9.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0.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1.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2.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一次记12分的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2.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劳动机动车; 3.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驾驶证违章处罚将在2009年4月1日开始执行。从4月1日起,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91号令开始正式实施。
新规定将原有直接被扣12分的违法行为取消了4项,即“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3项被删除。原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一次被扣12分,改为一次被扣除6分。
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规定中还将“涉牌”违法行为的扣分分值提高了一倍,由原来的扣3分,改为扣6分。在现行的公安部71号令中,对“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实施一次扣3分的处罚。
而随着“涉牌”违法行为越来越严重,新颁布的法规不仅把伪造、变造号牌也列入了违法扣分标准,并且规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也将一次被扣6分。麻烦采纳,谢谢。
4.驾驶证有积分吗
驾驶证有记分,满分为12分。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5.驾驶证积分怎么算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6.机动车驾驶证积分每年什么时候刷新为满分
记分以一年度为周期,一周期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加积分的最高值是12分,既在一个周期内积分达到12分的,就要对驾驶员进行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原记分予以消除,重新开始记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为达到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个记分周期!扣分:驾驶员违章扣分表(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一次记1分的1.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2. 不按规定会车的;3. 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4. 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5.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次记2分的1.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2.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3.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4.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5.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6.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7.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8.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9. 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10.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11.驾驶和乖坐二轮摩托车,不载安全头盔的;12.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一次记3分的 1.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2.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3.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4. 在高速路上违反规定拖拽故障车、肇事车的;5. 在高速度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6.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7.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8. 不按规定超车的;9. 不按规定让行的;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13.逆向行驶的;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记6分的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4.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5.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6.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7.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调头的;8.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9.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10.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11.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一次记12分的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2.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劳动机动车;3.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驾驶证违章处罚将在2009年4月1日开始执行。从4月1日起,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91号令开始正式实施。
新规定将原有直接被扣12分的违法行为取消了4项,即“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和“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3项被删除。原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一次被扣12分,改为一次被扣除6分。
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规定中还将“涉牌”违法行为的扣分分值提高了一倍,由原来的扣3分,改为扣6分。在现行的公安部71号令中,对“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实施一次扣3分的处罚。
而随着“涉牌”违法行为越来越严重,新颁布的法规不仅把伪造、变造号牌也列入了违法扣分标准,并且规定“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也将一次被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