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生活小常识10条以上开学第一课检察官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6日 点击:[12]人次
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防护意识,3月1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丽娜应邀走进东方红小学,以“争做守法好少年”为题为该校70余名师生送上开学法治第一课。
“如果你是电影《第二十条》韩雨辰,面对学生欺凌你会怎么做?”学生们举手踊跃回答检察官提出的问题。
法治课上,检察官从电影《第二十条》为师生讲解了学生欺凌,学生欺凌危害,通过不做冲动的欺凌者,不做冷漠旁观者,不做软弱的欺凌者教会学生如何面对学生欺凌。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出发,结合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性侵害、帮信、网络诈骗的定义、表现形式和防范措施等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让学生们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条例,告诫同学们要遵纪守法,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
一个个真实案例引起了同学们的强烈共鸣,现场气氛活跃,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纷纷表示在这堂法治教育课中,收获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观念,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今后要从自身做起,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下一步,鹤岗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以“走进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形式,依托“法治副校长”载体多措并举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聚焦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牢法治意识,持续加强法治安全教育,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法治环境,以检察之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