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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点击:[4]人次
吉林市城区
养犬管理办法
6月1日,《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5月29日,吉林市公安局城管治安警察支队就犬类管理工作,对各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派出所相关民警进行了培训。据了解,《办法》实施后,免费办理养犬证,养犬证每年一检,年检也不收费。
当日,就“如何办理养犬证?违规养狗、遛狗如何处罚?”等市民关心的问题,市公安局城管治安警察支队5大队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建成区内允许饲养小型犬 禁养烈性犬、大型犬:
吉林市建成区内允许饲养小型犬,限制饲养中型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饲养导盲犬、扶助犬、工作犬除外。
饲养犬只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有独户居住的场所,每户限养2只以内犬只;应当征求居住场所楼上、楼下和左右邻居的意见;接受免疫接种(犬龄超过90日的犬只进行第一次接种,以后每满一年再次接种;养犬人本人携带犬只到公安机关指定办证点办理养犬证;到公安机关申领《养犬许可证》,领取饲养牌,以后每满一年进行年检;将饲养犬只情况向所在社区、物业企业通报。
对确需饲养护卫犬的科研生产、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大型物资仓库和大型表演犬的单位及饲养扶助犬的残疾人,应当到办证部门犬类管理大队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我们平时见到的萨摩犬、身高超过60厘米的金毛犬、秋田犬等,都是禁止饲养的。”这位负责人说。
○“建成区、大型犬、中型犬、小型犬”是这样定义的:
建成区是指城区范围内实际开发建设起来的集中连片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中所称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包括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机构。
大型犬是指犬成年时身高(犬只四足站立时前足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 60厘米以上(不含本数)的犬只。
中型犬是指犬成年时身高在40厘米(不含本数)至60厘米(含本数)的犬只。
小型犬是指犬成年时身高在40厘米以下(含本数)的犬只。
禁养的烈性犬种在《吉林市城区养犬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办犬证免费 两个途径可办理:
公安机关是本市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犬证办理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养犬证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个途径办理。
线上办理养犬证的,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犬易APP,按照操作流程操作即可,办理完毕后去办证点领取犬牌。
ios系统:
安卓系统:
○线下办理地点:
龙潭区办证地点:龙潭区新安派出所。咨询电话:18043203460
丰满高新区办证地点:丰满公安分局门岗值班室。咨询电话:62406792
昌邑区办证地点:昌邑公安分局五楼治安大队会议室。咨询电话:62406186
船营区办证地点:船营分局一楼户政大厅。咨询电话:64826929
经开区办证地点:经开区分局三楼治安大队办公室。咨询电话:63514110
吉林市公安局城管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大队电话:62509150
○携带犬只外出需要注意这些问题:
为犬只挂犬牌;为犬只束长度不得超过2米(中型犬为1.5米)的绳索;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犬只,并主动避让他人;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携带中型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为犬只戴嘴套或者怀抱犬只;携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时,征得驾驶员的同意,为中型犬戴嘴套,并将犬只怀抱或者装入犬笼、犬袋;即时清理犬只的粪便和呕吐物;即时制止犬只攻击、伤害他人。
○这些区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场所;医院、诊所等医疗场所;商场、饭店、宾馆、歌厅等商业经营场所;体育场(馆)、影(剧)院、博物馆等公众文体活动场所;养老机构等特殊群体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候车(船、机)室。
○不按规定养狗、遛狗要受罚:
早六点至晚八点期间,禁止携带中型犬在人民广场、世纪广场、吉林火车站东广场及西广场、松花江两岸的清水绿带、北山公园、龙潭山公园、玄天岭公园、儿童公园、江北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开放式公共场所活动。
对违反《办法》的养犬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级公安机关民警在执行公务中要依照办理行政案件法律程序实施管理、处罚。可以先行对犬登记保存至犬留滞所,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举报电话:吉林市公安局110,报警地点:居民居住地各派出所。
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一)违反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虐待、遗弃犬只的,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二)违反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办理养犬证或者未年检的,依法收容有关犬只,并按照每犬处1000元罚款。(三)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交易犬只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至1000元罚款。(四)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进行犬只交易、诊疗、美容、培训和表演等活动扰民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至5000元罚款。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养犬人有“不给犬只系狗绳、不挂犬牌、惊扰市民等不按规定养狗、遛狗”等行为,群众投诉到公安机关后,第一次违规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不听警告拒不改正的,将进行罚款处罚。民警表示,犬主人如果受到公安机关的警告或者处罚,都将“记录在案”,可能会影响犬主人需要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等的办理,所以提醒犬主人,一定要按照《办法》规定养狗、遛狗。
○个人办理养犬证应当携带犬只和这些材料:
身份证明;养犬场所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犬只免疫证明;四邻同意养犬意见表。
民警提醒犬主人,一定要到正规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给犬只注射疫苗,然后由其开具带有兽医签字、诊疗机构公章的犬只免疫证明。如果在没有资质的场所注册了疫苗,难以开具犬只免疫证明,就无法正常办理犬证。
《办法》规定,养犬证实行年检制度。养犬人应当自养犬证发放之日起每满一年前30日内,携带养犬证、犬只免疫证明到公安机关进行年检。因养犬被投诉的,年检时养犬人需要重新提供四邻同意养犬意见表。
此外,如果犬主人提供虚假的四邻同意养犬意见表及免疫证明等,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出了收容犬只、罚款外,还将追究相应责任。
来源丨文明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