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不能用绳子怎么办如何解决养狗不栓绳的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点击:[4]人次
昨天成都市下辖的一个叫做崇州的县级市,发生了一起女童被狗咬伤事件。
事件里面有两条狗,一条的品种是拉布拉多,是白的,另一条品种是罗威纳,是黑的。大概是7点20分,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到了8时许,就发生伤人事件。
公安人员出警很快,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就被当场逮捕,直到晚上22时许,伤人的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
今天下午,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到案。目前当地的公安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网上能看到的信息,是被咬女童全身多处受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肝脾胰或肾破裂,须手术治疗(有手术指征),构成重伤二级。换句话说,这条狗伤人,如果是换成人伤害了人,那么起码是重伤,要坐牢。
事情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风波,因为之前大型犬伤人的事件就不在少数。而且时不时会有孩子被咬伤。
狗不是人,这一点无可争辩。我们可以讲狗通人性,也可以讲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但是做人起码要知道,狗是会听主人的话,但是狗不太懂《民法典》和《刑法》。读不懂刑法和民法,不一定就是狗,毕竟猪也不太懂。
不太懂,还是一只动物,那就要讲物权法。按照物品来算。那么事情就好办多了,从来没有狗和人的矛盾,因为狗是物品,不是人,没法和人起矛盾。
那么这件事就按照人的物品跑出去意外伤害,便可以了解。该坐牢坐牢,该赔钱赔钱。没有什么好说的。
值得我们想的地方在于,如何一劳永逸解决矛盾。毕竟狗和人没有办法起矛盾。矛盾点在于,普通公民和不守法狗主人之间的矛盾。于是立华我考察了一下事故发生的地点,成都市,想出了一个办法。
我们不能每次都靠出事后,靠恶果发生后的补救、赔偿和判刑来使不法狗主人清醒。毕竟伤害已经造成了。
不法狗主人总是心存侥幸,叫做“我家的狗不咬人”。结果终于有一天狗咬人了,于被咬的人和咬人的主人都不好。一个受伤,一个判刑,一个见医生一个见法官,都是问题。
这就像是开车不系安全带,没出事心存侥幸,出事了立马抓瞎。所以,解决办法应该是发现不拴绳的狗,先按照野狗抓住,限定主人在指定时间内,去指定地点认领。
到期没有人认领,就向社会发布野狗信息,让爱狗人士在指定时间去认领。如果指定时间到了,没有人认领,过期处死。
没有主人认领的狗,没有爱狗人士领养的狗,该杀就杀。毕竟财政养着也是累赘,
没有主人认领,但是有爱狗人士领养的狗,就送给爱狗人士,狗虽然是个物品,但是也是生命。毕竟我们也不希望扑杀无辜的生命。
如果主人来认领,那就要类比不系安全带罚款。而且我们的马路上那么多摄像头,随时可以拍摄不拴绳的狗,识别出来主人罚款。
如果很多人不改善这种行为,不让自己遵纪守法起来,那么成都市根本不需要付出多大代价,就能得到大笔罚款。这当然是好事。
如果大多数非法狗主人都改善了这种不法行为,成都市可以立马变得文明。这当然也是好事。
如果这样的经验在成都市推广可行,全国推广也不是不行。要么社会文明,要么解决财政,两个好事,总要选一个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