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养狗不办狗证违规养狗将纳入失信名单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点击:[4]人次
在我们生活中
很多事情会影响你的个人信用
一旦失信
买房、贷款、就业、出国等都会受到限制
个人信用就像你的“经济身份证”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以后在武汉养狗
如果未办证、未挂犬牌、未戴嘴套、未牵狗绳
都将可能影响个人信用哦
为管住狗患
违规养犬或将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现在很多人养狗,除了做些必要的防疫措施,并没有给狗办证的意识。
大部分人养的都是小型犬只,如泰迪、博美等,也没有人来查,觉得没有必要办证。
7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修订后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条例》提出了如下修改意见:
建议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
■ 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 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
■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 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还建议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条,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条例规定的,将接受没收犬只、罚款等处罚;因违反本条例养犬收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据悉,这些建议将批复给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由其作出相应修改后,公布施行。
立法规范养犬,主要是为了解决狗主人的素养问题,呼吁狗主人为他人着想,减少宠物伤人、宠物扰民等公共利益问题。
实地探访:无一戴嘴套
“我的狗不咬人”
8月1日晚9时,武汉市武昌群星城广场一角,聚集着不少遛狗的市民。
现场共有7只狗,萨摩耶、贵宾、吉娃娃等大小各异。其中,2只狗被挂上了狗绳,且由狗主人牵引;1只狗没有挂狗绳,主人只是将狗绳拿在手上;其余4只都没有挂狗绳。
这7只狗中,仅4只脖子上有狗牌,7只都没有戴嘴套。
就在狗群旁边5米处,一位老人正推着婴儿车纳凉。
“为什么不牵狗绳?”对于这样的询问,有狗主人回应:“狗小、温顺,不咬人!”
图文无关
走进商场,2条小狗悠闲地躺在空调出风口乘凉,无狗绳更无嘴套。一个刚学步的小宝宝恰巧经过,战战兢兢停住了脚。在奶奶的鼓励下,小宝宝最终“勇敢”地走了过去。一旁的狗主人,对此视而不见。
公共场合
牵狗绳、戴嘴套的狗不多
小区里呢?
7月30日傍晚,武汉市武昌区华润橡树湾小区游乐场附近,有业主牵着小狗悠闲散步。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介绍,自前段时间恶狗伤人事件发生后,物业张贴了公告,加强对小区内养犬行为的管理,“业主基本都牵上了狗绳,但套嘴套的没几个。”
翻看小区业主群的聊天记录,对恶狗伤人事件的跟帖、评论有百余条。
“我遇到的遛狗的人最爱说‘我家的狗不咬人’,请别再说这句话!”
“遛狗的大婶还吼我家孩子别哭了,惹得狗烦了咬人不负责。”
“最怕电梯一开门,里面蹿出一条狗,吓到老人和小孩。”
狗不咬人?
然而
对一些儿童或怕狗人士而言
无论宠物狗是否温驯
他们都会感到害怕
一些平时看起来温驯的狗
在“发情期”或者受惊的情况下
也可能性情大变伤人
夏季
狗咬人事件频发
7月13日,广东中山大涌镇一名年仅4岁半的男童被邻居家的狗咬伤,面部几乎惨遭毁容。
7月11日,武汉一半岁大的宝宝在小区里被两条大狗咬伤。
6月10日,湖北咸宁通城县一只黄土狗一路咬伤25人。
6月18日,南京童先生两岁的儿子被泰迪犬咬伤,喝了酒的他气愤之下摔死了咬人的狗。结果一家遭到人肉,四天后,面对漫天的指责,孩子妈妈选择割腕自杀:“他们不是说人不如狗吗?那我来抵一命,我来给狗偿命……”所幸救治及时没有大碍。
即使狗不咬人
吓到人也是有责任的
居住在佛山市禅城区一小区的林女士家中养了一条柯基犬。今年5月18日早上6点多,林女士与丈夫霍先生准备带着没有栓狗绳的柯基犬在小区内遛玩。此时,同一小区的陈女士也正好下楼散步。正当陈女士散步到小区内一路口时,林女士夫妇饲养的柯基犬突然冲出电梯追赶陈女士。
虽然柯基犬只是小型犬,但事出突然让年过五十的林女士心生恐惧。陈女士见状马上就跑,当跑到物业服务中心门口时失去重心摔倒,昏迷不醒。
在此次意外事故中,陈女士摔倒后左边额头淤青肿大,手臂擦伤,手上佩戴的玉镯也碎落地上。送医后,医院诊断结果为:脑震荡,头外伤,头部皮下血肿,左上肢皮下血肿,多处软组织挫伤,且因伤需要全休一个月。陈女士的家属报了警,派出所曾就赔偿事宜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和解。
2018年6月15日,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女士夫妇赔偿其手镯损失10万元、医疗费1111.9元、误工费1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计121111.9元。林女士方则表示对医疗费用没有意见,也同意支付适当的精神损害费用,但手镯是否是在事故中摔烂的证据仍有不足,金额也有待确认。
随后承办法官前往涉案小区物业管理处,查看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并在小区详细询问了事发经过,最终促成双方于7月17日达成调解协议。林女士在签署调解协议的次日即按协议约定向陈女士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等各项费用共81361元。
种种案例告诫我们
既然养狗
就一定要看护好它
带狗狗出门请做好防范措施
文明养宠物
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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