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瓶养花酒鬼状告湘泉酒瓶侵权一审获赔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8日 点击:[4]人次
来源:华声在线
专利产品(左)与被诉侵权产品(右)对比图。通讯员 供图
华声在线4月26日讯 原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湘泉集团,已破产注销)改制后,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酒鬼酒公司)与湖南湘泉酒业有限公司(简称湘泉公司)开始自立门户。可在市场角力中,双方却多次因知识产权纠纷对簿公堂。这次,就湘泉公司所生产的“封藏叁拾”白酒,酒鬼酒公司起诉主张其恶意侵权,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并要求其赔偿50万元。
今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湘泉酒业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酒鬼酒公司40万元。
酒瓶外观被仿冒 酒鬼酒起诉维权
酒鬼酒公司出产的“紫坛贰拾”白酒,使用的麻袋型酒瓶是特别邀请黄永玉大师设计,申请了第3028198号立体商标。2019年11月,酒鬼酒公司发现,长沙市雨花区一烟酒商行所售的“封藏叁拾”白酒,与“紫坛贰拾”的外包装相似,细查发现,这款酒竟出自湘泉公司。酒鬼酒公司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湘泉酒业起诉至法院,索赔50万元。
法院:湘泉酒业恶意侵权,加大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酒鬼酒公司所生产的“紫坛贰拾”,其商标注册时间为2003年1月,核定使用范围为酒类,被诉侵权产品“封藏叁拾”瓶身与之相较,只是下部略小,纹路有些差异。
法院认为,被诉侵权产品与酒鬼酒公司的近似,容易导致混淆,已构成商标侵权。两者外包装盒外观既有共同性,也有区别性,仅凭外包装盒,不会让消费者对其产生误导,难以让人对两者产生特定联系,所以被告湘泉酒业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不过,湘泉酒业的行为属于恶意侵权,其对酒鬼酒公司注册商标的了解认知、代工生产及被代工者有知识产权等主张严重背离客观事实判断,已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侵权恶意明显,应加重侵权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湘泉酒业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酒鬼酒公司40万元。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文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