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新房装修方案上海青浦区2024年计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4日 点击:[0]人次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1日,上海市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关于印发《青浦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明确指出,2024年计划改造面积为40万平方米,而2025年则计划改造60万平方米。后续每年的改造计划将以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为准。
(图源: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改造内容方面,《方案》提出,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改造主要包括建筑主体共有部位改造,小区公共区域改造以及一些特殊改造项目。建筑主体共有部位改造:指在老旧住宅小区整体改造四至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包括公建用房,小区配套商业等)。改造对象是房屋的共有部位,包括整幢房屋业主共同使用的屋面、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门厅、传达室、内天井等;小区公共区域改造:一是整幢房屋业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通道、水箱、蓄水池、加压水泵、天线、供电线路、楼道内照明线路设备、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楼道内消防设备,在小区消防车通道划线设标、楼道内消防设备及安全监控设备、适老化设施等;二是物业管理区域共同使用的公共绿地、道路、小区内供排水管道、排水设施雨污水标识、池、路灯、窨井、污水检测井、垃圾箱(房)、建筑(装修)垃圾“新模式”投放点、消防设备、及其他非经营性车库、车场、公益性文体设施等。并实施架空线路(一般指弱电管线)入地工程、雨污分流工程、加梯管线搬迁等。
改造标准方面,《方案》明确,按照《关于“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旧住房更新改造市级项目及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标准考虑到物价、人工上涨及加装电梯管线搬迁、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新要求,市级补贴控制单价提升至520元/平方米,全区统一以该单价作为改造标准。在具体项目计划编制实施时,根据小区房屋状况、居住环境等现状,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要求,确定改造的标准和内容。同时,涉及小区雨污混接改造的标准参照《上海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技术导则》(SHH/Z1005-2018)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青水〔2020〕38号)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另外,《方案》表示,明确优先实施改造机制。在各年度旧小区综合改造计划编制及推进实施的过程中,按照“共建、共治、共享”原则,结合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体现优先实施改造机制。一是业主出资的优先实施改造,即小区业主同意使用房屋维修资金或者小区公共收益承担部分改造资金,可先于安排改造项目;二是小区业主相关费用调整到位的优先实施改造,即启动并完成小区物业管理费调价和房屋维修资金续筹到位,以确保小区物业服务全面实现“质价”相符的管理要求,保障改造后的长效管理,可先于安排改造项目;三是小区业主同意加装电梯门洞数量达到小区可加装门洞数量一定比例,可先于安排改造项目。
明确改造资金承担责任。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按照有关政策予以补助。除市级补助外,直管公房、系统公房改造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其他房屋改造资金实行区镇按比例承担的方式,具体为:街道由区级财政承担;各镇除去市级资金补贴外,控制单价内的剩余改造资金赵巷、徐泾、华新、重固四镇由区、镇按5:5承担,白鹤、朱家角、练塘、金泽四镇由区、镇按8:2承担,超出控制单价的改造费用全额由各镇承担。
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借用或改变用途使用。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实行单独核算,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资金拨付方式:市、区财政性资金分阶段按比例拨付,资金申请经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审核后,由区财政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支付。